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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解读-韦德官方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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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解读发布日期:2026-03-11 浏览次数:

  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要求,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,破解粮油糖作物生产机械化、专业化服务难题,田林县印发《2026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整合财政资金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。现就《方案》核心内容解读如下:

  本次项目整合2026 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8万元和2024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3.30536万元,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资金支持。

  完成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2.06万亩以上;显著提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占比,推动粮油糖作物生产节本增效、农户增产增收;解决粮油糖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化、专业化服务需求,培育一批规范运营、服务能力强、联农带农效果好的服务主体;探索并完善 “服务主体 +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+ 小农户” 等贴合县域实际的服务模式。

  (一)补助环节:重点补助水稻、玉米、甘蔗、红薯等主要粮油糖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。具体包括:

  大豆、玉米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:机械化播种、机械化高效植保(机防)、机械化收获等。

  补助对象:重点为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并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(经营规模≤60 亩),同时覆盖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;明确要求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 60%,规模经营主体指种植面积≥60 亩的经营主体。

  补助标准:结合田林县脱贫地区、丘陵山区实际实行差异化补助,设置多重资金上限防止政策“垒大户”:一是,财政补助占当地同类服务市场平均价格比例不超过40%;二是,单季作物亩均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30 元;三是,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10 万元;四是,单个服务主体年度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0 万元。

  补助方式:采取“先服务后补助”+ 公开公示模式,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;服务主体需按合同约定,预先支付或从服务费中扣减农户应得补助,确保农户最终受益,且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居间服务费用。

  遴选条件: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取依法登记、信誉良好的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业服务公司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服务专业户等;原则上需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 年以上,拥有必要农机装备和技术力量,且承诺安装使用作业监测终端。

  遴选程序:自愿申报→县农业农村局评审→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→报上级备案;明确承担单环节任务的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,保障服务竞争与服务质量。

  动态管理: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和“黑名单” 制度,对弄虚作假、质量不达标、农户投诉多、转包分包的服务主体,一律清退出库并纳入 “黑名单”,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。

  项目分四个阶段实施,各阶段任务清晰、时间节点明确,确保项目高效推进、资金及时拨付:

  筹备部署阶段(2026年1-2月):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级备案,开展政策宣传、需求摸底,建立各类基础数据库,完成成熟环节测算评估。

  主体确定与合同签订阶段(2026年3月):发布遴选公告、完成评审公示,确定服务主体及任务量;组织签订规范服务合同,合同需明确服务价格、面积、内容、补助金额及抵扣方式,面积不明的需补充服务对象承诺书。

  服务实施与核验阶段(2026年4-11月):服务主体按合同作业,全面推广作业监测终端(监测数据为面积核实依据);服务完成后经服务对象签字、村乡逐级核实公示,上报佐证材料;县农业农村局分类抽查(安装监测设备的抽查≥3%,其他≥10%),抽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

  资金拨付与总结阶段(2026年9-12月):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,设置三大时间底线% 以上服务面积和资金拨付,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作业,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补助资金审核公示与拨付;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总结、绩效自评、材料归档并上报典型案例。

 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,田林县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,由县委常委、办公室主任罗旭平任班长,县府办、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相关领导任副班长,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县直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,统筹决策项目实施重大事项、开展监管指导。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,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韦祖乾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项目日常实施工作,项目结束后专班自行解散,确保权责清晰、工作落地。

 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通过网络媒体、村广播、宣传栏等多渠道解读政策,让农户、基层干部、服务主体准确掌韦德国际最新官网握政策内容;打造示范点,通过现场观摩、培训会等方式发挥典型带动作用。

  组织服务主体开展政策培训,提升服务能力;推行规范服务合同文本,明确各方权责;加强服务质量和市场价格监测,强制安装作业监测终端,将监测数据作为核定面积、发放资金的核心依据;鼓励服务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,探索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。

  县财政局、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,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“六不得” 负面清单,杜绝截留、挪用、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;补助发放全程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;按要求登录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,及时填报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、规范高效。

  《方案》配套11 项附件,涵盖资金任务测算、主体申报、合同示范、核实表、承诺书、公示样表、资金结算、作业流程、补助标准、主体遴选评分等全流程资料,为项目实施提供标准化、规范化操作依据,确保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。

  主办: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49号